首页>热点 > 正文

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改革已办结1600余项

2021-12-22 14:57:16 来源:光明网

光明网讯(记者 孔繁鑫)12月2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站长魏吉祥在“创新+活力”北京营商环境5.0版投资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专场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目前,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改革办结通过1600余项,项目类别涵盖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装饰装修改造工程,为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创造便利条件。

据了解,为进一步优化北京市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北京市于2018年推行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改革。魏吉祥对此提到,建设单位一次申请,由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合规自委、人防办、城管委等10个委办局及水、电、气、热、通信等6家市政服务企业同步开展限时验收,避免建设单位反复与多个政府部门沟通协调。

魏吉祥介绍,从2018年的1.0版到2021年的4.0版,改革不断深入推进。一是持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出台《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20〕10号),建立“一表申请、一次告知、一份承诺、多验合一、统一意见、限时办结”工作机制。建设单位仅需填写一张综合申请表即可申请全部验收事项,各验收部门一次告知验收条件和标准,建设单位一份承诺书承诺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各验收部门统一开展限时验收,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和结论。二是建立基于风险等级的竣工联合验收机制,针对项目综合风险等级是低风险和一般风险的项目,原则上全部实施竣工联合验收。三是开发建设联合验收业务平台,多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为建设单位办理联合验收提供一站式网络化办公,实现联合验收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四是联合验收办结完成后,建设单位即可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等后续手续,无需再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在此基础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持续优化流程,深入推进5.0改革。一是深入优化竣工联合验收办理事项和流程,打通联合验收办理难点。特种设备经监督检验合格即可投入使用,无需等待联合验收阶段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配套节水设施验收事项执行告知承诺审批,建设单位作出承诺即可下达用水指标,取消建设单位申报以及水务主管部门审批两个环节。二是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针对低风险项目和一般风险项目,加快资料审核和现场验收程序,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由原15日压缩为7日。

[ 责编:孔繁鑫]

标签: 竣工联合验收改革

精彩推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诚聘英才 | 广告招商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2008-2020  www.cgui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品质网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98 28 36 7@qq.com
 

未经中国品质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内容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