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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霖家居: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全球聚焦

2023-03-15 21:58:29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03408   证券简称:建霖家居   公告编号:2023-010


【资料图】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

案》

 ,根据《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

的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

的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会议通过《<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通过《<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关于核查<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以张榜公告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在

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随即披露了《关

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本次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

分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以张榜公告的方式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并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

作,并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

登记完成的公告》

       。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剩余预留授予部

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以张榜公告的方式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

工作,并于 2022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了《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回购价格的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本公司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

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 3.95 元(含

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

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此,公司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

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本次调整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 P=6.89-0.395=6.495 元/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

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

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

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首次授予及预留第

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目前阶段已取得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符合《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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