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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全球新视野

2023-03-26 19:07:30 来源:证券之星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省永

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就公司股东提出临时提案

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

司(持有公司股份 64,88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7%)

书面提交的《关于增加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将《关于补选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请公

司董事会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经审查,雍娟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

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的提名方式、

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王富炜       胡天龙          黄建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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