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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金资本: 关于下属子公司续租经营生产场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04-25 19:07:00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3-020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下属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电容器”或“乙

方”)因经营生产需要,拟与关联方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科

技”或“甲方”)续签《租赁合同》,就双方之间于2023年间陆续到期的、涉及位

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华冠路1号华冠科技工业园内的多项物业租赁合同,进行续

签,期限一年,并根据华冠电容器位于珠海高新区大湾区智造产业园的新厂房(详

见《关于下属子公司租赁经营生产场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搬迁进度提前解约。续签的《租赁合同》金额总计不超过840万元,其中房租不超过

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华发科技为珠海华发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董事长郭瑾女士兼任华发

集团董事、副总经理以及华发科技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谢浩先生兼任华发科

技董事,公司董事李光宁先生兼任华发集团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邹超勇先生兼任

华发集团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关联董事郭瑾、谢浩、李光宁、邹超勇回避表决。

子公司续租经营生产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7 票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只需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400732084422F

   注册资本: 4,500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华冠路1号

   法定代表人:曹海霞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3日

   经营范围:电容器设备、锂电池设备、口罩机及其他非标自动化设备的设计、

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华发科技持股33.02%,华金资本持股20.00%,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

司持股11.88%,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1.79%,万裕科技(中国)

有限公司持股7.41%,珠海家恒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持股2.59%,珠海力冠通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持股2.42%,珠海华亿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21%,孙曦科

持股2.17%,深圳市东方泓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36%;其余股东合计持股5.15%。

   关联关系说明:华冠科技原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22年9月经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华冠科技33.02%

股权协议转让给华发科技,后华冠科技由华发科技控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64,006.16万元、净

资产为19,326.77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6,223.29万元,净利润为

   经查询本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华冠电容器与华冠科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子公司租赁正常经营生

产所需场所,交易价格系在往期租赁价格的基础上,参考租赁物业所在地的市场价格

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关联交易及其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现由华冠电容器承租、且租赁合同陆续于 2023 年间到期的相关物业,计租面积合计

至四层 958 平方米及一层北侧 300 平方米)。

等,现状续租。

(含场地租金、物业管理费、公共费用等),不超过 560 万元为华冠科技代缴的水电

费(按珠海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核定的水费标准和南方电网公司核定的电费标准)。

向甲方支付下月的物业管理费、公共费用、租金费用;水电费由乙方在甲方提供收取

水电等费用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公共费用、租金费

用、水电费及其他费用,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金额的 1‰。

  其余条款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华冠电容器向华冠科技续租经营生产场所,是为解决其搬迁新厂房前的正常经营

生产需求,系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并转授

华冠电容器法定代表人于 2023 年内签署《租赁合同》并办理有关的一切事宜。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司与关联方华冠科技及关联方已审批通过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5,247.50 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黄燕飞、王怀兵、窦欢、安寿辉事前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下属子公司续租经营生产场所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认真

阅读和审议议案,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认为下属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容器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延续租赁关联方经营生产场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系基于其现状和发

展规划进行的,实为满足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该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且具有合理性,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我们同意该事项。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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