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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强电子: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世界看点

2023-06-01 16:59:03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9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资料图】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总股本 375,28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共计发放现

金红利 11,258,520.00 元。如在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例固定的原则进行调整。本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

其调整原则一致。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5,284,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金源路 988 号

  咨询联系人:周荣康

  咨询电话:0574-56807119

  传真电话:0574-56807088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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