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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特别报道 | 张颐武委员:理性看待直播打赏行为

2022-03-04 18:00:12 来源:文旅中国

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文化产业发展各领域。以视频直播、创意广告等为代表的文化新业态带动作用持续增强,数字化转型已然成为文化产业发展变革的重要助推器。

“文化产业借助新技术推出新产品,发展新兴业态,这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北京市委会副主委、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认为,从传播角度看,传统文化利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兴媒介为扩展其传播范围,提升传播到达率提供了新路径和新方式;从传统文化保护的角度来看,诸如数字化技术对文物、遗产的研究进行复原,以及虚拟现实、大数据等这些新技术则为其保护创造了新条件。张颐武表示,文化产业领域的这些变化和社会对于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的强烈需求分不开,“当下整个社会对于传统文化保护的意愿非常强,人们对国家的历史文脉非常重视,面对这一强烈的需求,就需要有更多可实现的路径。同时,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也开始体现出对传统文化极高的热忱,这也促进了文化产业新兴业态的发展;并且,从国家政策层面上,也提供了更多支持和助力,这就令社会各界包括互联网企业、技术研发等领域都主动地介入到传统文化传播以及保护中来。”

数字化转型是当前文化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但在调研中,张颐武也发现,在实践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会有一些争议。比如说线上演播、直播以及短视频会涉及到的知识产权的问题,直播中的打赏行为是否具有正面价值,优质知识文化内容传播人才储备不足等。对此,张颐武认为,面对发展中的问题,“促进和规范两方面并存”,要加强有效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引导,以此避免不规范的现象发生。

谈到当下社会争议颇多的直播付费网络打赏行为,张颐武认为,这需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实际上,在直播平台,很大一部分主播来自非遗领域以及戏曲行业,他们迫于疫情影响,或是主动参与到传统文化传播领域中来,借助平台进行直播,其内容具有正面价值,如果能够通过平台获得一些收益,在传播过程中得到回报也是理所当然的,并且这样的形式能够对个人生计的维持以及对传统文化的传播和传承起到助力作用。”

在张颐武看来,对直播打赏行为不必过于“戏剧化”,如同大众进入剧场,同样需要购票一样,直播打赏更像是传统业态的数字化体现。“它实际上同知识付费类似。”张颐武说。

对此,张颐武在提案中建议,鼓励各领域专家、学者借助新媒体开展文化传播,加强新技术在文化遗产保护和创新中的应用。他表示,促进优质知识与传统文化传播,需要高素质人才承担重任。应允许、支持科教文艺工作者利用短视频及直播平台合理创收,激励优质内容,以适当物质条件调动人才积极性,能够有效支撑这项工作的发展。因此,张颐武建议,对通过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有效传播优质知识内容与传统文化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在法律和政策层面出台明确规制标准,指导短视频、直播平台依法开展知识付费业务,培养公众对优质知识的价值认知和尊重;相关部门及平台共同对收费知识内容、线上服务价格依法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政策上支持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通过短视频直播平台进行知识普及、传统文化传播事业,通过直播付费、网络打赏等模式,取得适当合法、合理的收入,以激励社会大众广泛参与。(于帆)

[ 责编:丛芳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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