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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股份: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3-02-13 16:55:51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04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财务资助对象: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 财务资助方式:委托贷款

   财务资助金额:6,900.00 万元

   财务资助期限:1 年

   财务资助利率:4.38%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和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一)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通过发放委

托贷款的方式为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炭素化工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

称“开滦财务公司 ”)、炭素化工公司在开滦财务公司签署编号为

“WTDK2023012 号”的《委托贷款合同》,公司通过开滦财务公司向

炭素化工公司提供 6,900.00 万元的委托贷款。

  公司向炭素化工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保证其公司正常的资

金需求和生产经营。该笔贷款期限自 2023 年 2 月 10 日至 2024 年 2

月 8 日止,贷款利率为 4.38%,贷款期限为一年。公司本次提供的财

务资助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在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日,公司向炭素化工公司提供不超过 26,400.00 万元的委托贷款,

截至目前公司已对炭素化工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26,400.00 万元,委托

贷款剩余额度 0 万元。

    (三)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财务资助,有利于保证子公司正

常的资金需求,减少财务费用,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本次财务资助

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本次财务资助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炭素化工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94.7238%股权。公司

可以掌握该笔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同时为了保证该笔贷款能

够及时收回,规避资金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与偿债能力,对炭素化工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或者判断

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督促该公司按时付息及偿还

贷款本金,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6677220603

    成立时间:2007 年 11 月 12 日

    注册地点(主要办公地点):河北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5 号路

    法定代表人:李顺常

    注册资本:22,011.1024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主要股东: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和销售煤焦油衍生产品(包括轻油、溶剂

油【酚油】、工业萘、洗油、蒽油、炭黑油、煤沥青、重油、中性酚

钠);煤焦沥青、蒽油乳剂、煤焦油、萘、溶剂油批发;货物或技术

进出口;正餐服务。

  (二)财务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末,炭素化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7,053.37万

元,负债总额49,881.61万元,净资产7,171.7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

实现127,822.71万元,利润总额1,648.74万元,净利润1,650.77万元,

资产负债率87.43%。截至2022年9月末,炭素化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

产总额为70,092.76万元,负债总额38,777.82万元,净资产31,314.94

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121,194.20万元,利润总额73.61万元,净

利润-16.29万元,资产负债率55.32%。截至公告日,炭素化工公司不

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炭素化工公司的信用等级良好,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的情况。

  (四)炭素化工公司为公司子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或其他业务联系。

  (五)炭素化工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为

炭素化工公司提供全额财务资助。

  (六)财务资助对象上一会计年度被资助情况

  公司2022年度共为炭素化工公司发放3笔委托贷款,金额共计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通过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该笔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6,900.00万元,期限自2023年2月10

日至2024年2月8日止,贷款利率为4.38%,贷款期限一年,用于保证

炭素化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

  炭素化工公司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期限、用途、方式等依法使用委

托贷款,不利用发放的委托贷款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保证提供的有

关借款人、担保人、股东的文件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若该公司发生违约情形,公司有权利停止发放借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

借款,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炭素化工公司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94.7238%的股权。

公司可以掌握该笔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不存在就财务资助事

项提供担保等。公司将会对炭素化工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密切

关注该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确保该公司按照

协议约定优先保障还款付息,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出现

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持有炭素化工公司 94.7238%的股权。公司为炭素化工公司

提供全额委托贷款,保证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炭素化

工公司经营稳定,销售渠道畅通,公司对其发放委托贷款至今未发生

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通过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是为保障子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不存

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委托贷款的规定的情形。

公司能够通过实施有效管理,严格控制委托贷款风险,未向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委托贷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笔委托贷款事项严格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72,863.75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1%;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36,463.75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71%;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

款,也不存在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开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委托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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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股份有限公司 能源化工 开滦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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