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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科技: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当前最新

2023-05-16 22:10:22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

下:

     一、公示情况

披露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有效期

内以向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以下简称“《公司法》”)《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

独立董事、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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