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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消息:维信诺: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6-09 20:55:45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3-068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相关资料图)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

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9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

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强先生主

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

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和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并

根据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00万股,约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0.035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该事项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和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并根据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6人,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5.00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0615%,行权价

格为6.05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该事项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

告》及相关公告。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

购注销上述5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0,328股,其

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4人,涉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50,328股,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4.75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购总金额为272,700元。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该事项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

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1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注销上述18名离职人员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262,666份,其中16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涉及注

销的股票期权为1,062,666份,2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涉及注销的股票期权为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该事项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署<技术许可及服务合同>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合肥第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

产线项目(以下简称“合肥模组生产线”),公司及控股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显光电”)、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

安云谷”)、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霸州云谷”)拟与参

股公司合肥维信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维信诺电子”)签署《技术

许可及服务合同》。公司及控股公司依据合同相关约定为合肥维信诺电子提供

第6代柔性AMOLED专利技术许可及相应的技术服务,合肥维信诺电子依据合

同约定的条款支付相应的专利技术许可费及技术服务费。公司聘请了符合《证

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合同项下

专利及专有技术进行评估,评估值为人民币27,850万元,根据评估结果交易各

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本次技术许可费(含税)金额为人民币27,500万元。根据合肥

维信诺电子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相应技术服务,本次交易涉及的技术服务费(含

税)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参股公司签署<技术许可及服务合同>的

公告》及相关公告。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显光电”)因业务

发展的需要,拟以其自有的机器设备与苏州国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发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租

赁期限为2年。公司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与国发租

赁签署《担保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

次融资租赁及近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融资租赁相关金额(含本次融资租赁,

不含已履行审议披露义务的融资租赁事项)将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的10%,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另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融资租赁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故本次为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

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预留授予

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行权期和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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