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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快播报】崇明金山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2月20日启动

2023-02-16 18:45:01 来源:上海发布

崇明区新闻办介绍,崇明区第十批次沪籍及第五批次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将于2023年2月20日正式启动。


(资料图片)

金山区新闻办介绍,金山区2023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将于2023年2月20日启动。申请咨询受理期限、地点及注意事项、各乡镇受理地址、电话详见↓

崇明区

一、

申请咨询受理期限

2023年2月20日2023年3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受理工作由各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

申请受理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本市户籍家庭

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人户口不在同一乡镇的,应当选择向一处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二)非本市户籍家庭

单位注册地所在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不一致的,应当在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单位所在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中心提出申请。

(三)本批次申请人年龄、住房、户口、婚姻、居住证持证、缴纳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等年限,以2023年12月31日为截至时点前溯计算。

申请人的收入核定期为2022年2月1日起始至2023年1月31日一年内;财产核查期日为2023年1月31日。

三、

各乡镇受理地址、电话

序号

乡镇

地址

联系电话

1

绿华镇

绿华镇嘉华路8号

59351681

2

新村乡

新村乡新中村新跃287号

59650095

3

新海镇

新海镇海展路80号

59655101

4

三星镇

三星镇宏海公路4291号

39600024

5

庙 镇

庙镇合作公路70号

59363718

6

港西镇

港西镇三双公路1573号

59671520

7

城桥镇

城桥镇寒山寺路164号

69617151

8

建设镇

建设镇建星路108号

59331131

9

新河镇

新河镇新申路801号

59681534

10

东平镇

东平镇东冉路783号

59666777-8140

11

竖新镇

竖新镇前竖公路3150号

59491270

12

堡 镇

堡镇化工路17号

59426451

13

港沿镇

港沿镇港沿公路1198临

59461184

14

向化镇

向化镇向化大街149号

59441973

15

中兴镇

中兴镇兴工路57号

39440027

16

陈家镇

陈家镇北陈公路1454号

59406813

17

长兴镇

长兴镇海舸路465号西辅楼

56854939

18

横沙乡

横沙乡新环路57号

56899054

本批次申请受理期截止后,由乡镇、区住房保障部门依据相关规定集中开展初审、复审及公示工作。请有申请意愿的居民在受理期限内,到各乡镇受理窗口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其他未尽事项请咨询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

金山区

1

申请咨询受理期限

2023年2月202023年3月20日,双休日及国定假日受理工作由各镇、街道、高新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2

申请受理地点、电话

(一)本市户籍家庭

户口所在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人户口不在同一街镇的,应当选择向一处户口所在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二)非本市户籍家庭

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不一致的,应当在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单位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三)各街镇受理地址、电话

街道

地址

联系电话

枫泾镇

枫杰路51号

57355422

朱泾镇

人民路360号

67310311

亭林镇

亭升路550弄33号

67235362

漕泾镇

中一西路601号

67252955

山阳镇

亭卫公路1500号

57241161

金山卫镇

古城路319号

37260128

张堰

东贤路951号

57210212

廊下镇

景乐路228号2号楼北门

57395399

吕巷镇

溪南路58号

57377362

石化街道

卫零路485号

57947275

高新区

恒顺路280弄15号

57277201

3

拟供应房源

小区名称

地址

清枫丽舍

枫泾镇枫湾路680弄

玫瑰兴苑

枫泾(兴塔)镇润兴路8弄

万祥金邸(零星房源)

朱泾镇金南街586弄

金品嘉园

金山卫镇龙轩路1998弄

新金山万和家园(零星房源)

金山卫镇龙轩路1989弄

德贤佳苑

张堰镇东贤路221弄

绿地吕巷名苑

吕巷镇朱吕公路6901弄

最终房源的数量和分配将按照本市户籍和非沪籍申请家庭的登录数量确定后予以公布。

其他未尽事项可参考街镇窗口相关须知记载。

资料:崇明区新闻办、金山区新闻办

标签: 服务中心 金山卫镇 共有产权 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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