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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铁笼女”事件:当事人已被带走调查

2022-03-03 09:03:47 来源:极目新闻

3月1日,陕西省榆林市佳县“铁笼女”事件引发多方关注,当地警方已成立联合调查组。2日凌晨,极目新闻记者从榆林市警方获悉,当事人李某已经被带走调查。

此前,极目新闻就报道,陕西省榆林市佳县的李某,一直在某视频台直播个人及家庭生活。李某透露,他的妻子小雨是他捡来的一个来路不明的女子,两人2009年开始同居。小雨曾多次试图逃跑,李某采用特殊手段阻止。

也有网友称,李某在直播过程中展示过他的一辆带有铁笼子的三轮车,称小雨不听话就将其关进去。因此,小雨被舆论称为“铁笼女”。

可以说,“铁笼女”事件的暴露,相当于是李某在网上“自首”。而他不断直播类似信息,或许的确不知道此举已经违法并且涉嫌犯罪。当然,也正因为他的无知,才导致此事曝光。

更多的详情,当然需要联合调查组深入调查,以及最终认定,但有两个疑问却无法回避。其一,小雨的户口是怎么办下来的?李某称是托人办的,甚至还曾展示她户口本的相关页面;其二,李某称,他将自己和小雨生的一个女儿3万元卖到邻村,这是否属实?

其实,这两个问题,就是一个终极问题:如果李某在网上直播的内容属实,为什么基层组织之前没看见?

“铁笼女”的精神方面或许不正常,但保障她的合法权益,基层组织是有责任的,不能任由村民自己处理。自己处理不了,也可以上报有关部门,国家的法律法规,在这方面是很健全的。或许,有网友认为,一个“疯女人”,有人容留,给口饭吃,不在街头挨冻受饿,就不错了,其他的就由着去。

小雨的身世如何,李某是不是涉嫌卖娃、有没有涉嫌虐待他人等,还有一连串的问题待解。我们也相信,有了联合调查组的介入,肯定会有一个交代。但是基层组织,要真正“敏感”起来,把工作做到前面。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其他地方的基层组织,也要以此为契机,对类似事件进行排查,依法依规处理。不能等着事情曝光了再处理,那时就可能落入“说啥别人都不信”的陷阱。

直播台也应履行职责,发现类似情况及时处理。李某直播2年,粉丝7.8万人,直播台的监管何在?台要少些“钝感”,多些“痛感”,才能更快地推进事件的解决。

标签: 铁笼女事件 警方通报 合法权益 直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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