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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泰生物: 万泰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01-13 19:04:15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4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

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

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

可预期。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该

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

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此前,经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可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

风险投资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次拟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40亿元

(含)包含上述20亿元(含)。

  (三)投资方式

  公司对投资理财产品的选择进行严格把控,在授权总额度内,闲置自有资金

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售的不超过3年期的可转让大额存单,

,降低投资风险。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组织实

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间、选

择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举措

  (一)投资风险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售的不超过 3 年期的可转让大额存单,

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息公开,能够及时掌握其运作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如评估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

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必要时可以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

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

益最大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

产品计入“债权投资”、“货币资金”或“交易性金融资产”,最终会计处理以

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

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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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现金管理 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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