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投诉 > 正文

4月起北京市参保人可获取2021年度社保对账单

2022-03-09 16:51:58 来源:工人日报

3月7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度社保对账单的公告》,提示广大参保人员,凡在2021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人员,4月起即可查询电子版《2021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

为响应“节能环保,低碳生活”的号召,今年北京市优先为广大参保人提供电子版社保对账单。自4月1日起,参保人即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网站(“北京人社”APP及微信公众号,“北京通”APP及支付宝、微信、百度APP中的“北京通”小程序,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内的自助服务终端,以及工商银行北京地区全部营业网点的千余台自助服务终端等途径,查询打印2021年度社保对账单。

参保人在获得电子版对账单后,请核对2021年度个人缴费情况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需要核对的项目主要有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经所在单位确认,可在2022年10月31日前,由用人单位持对账单到

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核对、修改相关信息,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补缴。如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有争议,参保人需及时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

为满足参保人的个化需求,北京市仍保留了邮寄、电子邮件获取社保对账单的方式。如参保人需邮寄纸质对账单或希望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对账单,请于3月31日前提出申请。申请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参保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变更。第二种是参保人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进入“职工个人业务”栏目后,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下选择“参保人申报变更个人信息”,自主选择对账单获取方式。

将获取对账单的方式选为电子邮件的参保人,5月1日后,可在社保登记的邮箱地址查询并打印2021年度对账单信息;将获取对账单方式选为邮寄的参保人,5月底前也将陆续收到纸质版的社保对账单。

标签: 北京市参保人 社会保险 个人缴费信息 社保对账单

精彩推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诚聘英才 | 广告招商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2008-2020  www.cgui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品质网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98 28 36 7@qq.com
 

未经中国品质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内容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