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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快播:宝胜股份: 宝胜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3-14 21:05:33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1 日以传

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2023 年 3 月 14 日上午 10:30,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在宝胜会议中心 1 号接待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平先生、张利军先生和裴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生长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就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一、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度总

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76,241,435.40 元,公司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同时为保

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

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路国平先生、张利军先生和裴力先生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稳定经营和

资金需求考虑,为了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予

以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登载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度生

产经营计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宝胜科

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路国平先生、张利军先生和裴力先生事前对本议

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交易定价

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生长山先生、宋宇峰先生、闫修辉先生、马永胜先生、张航先生回

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路国平先生、张利军先生和裴力先生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对经营者实行与企业经营成果挂钩的年薪收入分配政策,薪酬方案合

理。我们同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薪酬标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

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2,770,000.00 万元

的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信用证、保函、银行承

兑汇票、贸易融资等用途,保证现有生产经营工作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

担保预计及授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对 3 家全资子公司及 4 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

履约担保等金融担保方式。

  公司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路国平先生、张利军先生和裴力先生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和授权的事项,符合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

需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

利于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二、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路国平先生、张利军先生和裴力先生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路国平先生、张利军先生和裴力先生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根据监管政策规定和结合自身经营需求,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法

人治理结构完善有效,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已覆盖

了公司所有业务流程、子公司、各部门以及分支机构,涵盖了事前防范、事中监

控、事后检查的环节,内部控制总体上是有效的。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对内部控

制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有效的整改措施,保障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自我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为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路国平先生、张利军先生和裴力先生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

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

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对于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办公楼 1 号会议室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宝胜科技创新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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